北區樂齡輔導團105年度優良課程評選暨教學觀摩實施計畫
- 計畫理念
為持續推動樂齡學習中心課程理念之相互參照與交流,並獎勵致力樂齡理念之優良課程,以提升北區樂齡中心各類(核心類、自主類、貢獻服務類與綜合類)課程教學品質,促進北區各樂齡中心優質教學經驗之分享與交流,特訂定本計畫。
- 計畫目的
一、建立北區各樂齡學習中心課程設計與教學發展之經驗交流平台。
二、提升北區各樂齡學習中心教師之教學知能,提供優良教學典範。
三、鼓勵北區各樂齡學習中心建立機制,持續精進樂齡教師之專業知能。
-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
-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中心
- 協辦單位:教育部北區各縣市教育局(處)、北區各樂齡學習中心
- 計畫期程:即日起至105年10月20日止。
- 參加對象評選條件
一、凡於北區樂齡學習中心同一所樂齡學習中心成功開課累計一年以上者
者,皆可接受推薦參與本次評選,推薦單位一律由該課程之所屬樂齡
學習中心為之,且目前仍在開課者。
二、被推薦者僅能代表一所樂齡中心參選。
三、當年度同一授課講師至多僅1門課程受獎。
- 活動內容
優良課程評選方式共分成四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北區各樂齡學習中心推薦。
由北區各樂齡學習中心推薦所開設之優質課程,依課程屬性自由選擇參加「核心」、「自主」、「貢獻服務」、「綜合」(跨領域類)4類評選,每中心最多可推薦2門課程。
二、第2階段:優良課程評選委員會初審,採書面資料審查。
遴聘學者專家3-5人籌組評選委員會,依各樂齡中心推薦類別,分組審查後,由評選委員會參照各參選課程類別,推薦優良課程,其數量擬考量參選數量斟酌調整之。
三、第3階段:由第2階段挑選之優良課程參與複審,採現場報告提問方
式審查。審查報告方式:每位參選者以十分鐘為限,委員提問約五分鐘(此方式得以參選總量進行時間微調),擬評選出特優課程:其數量擬依課程類別各挑選3至5門,必要時由評審委員斟酌調整之。
四、優良課程教學觀摩與頒獎:挑選各類優良課程兩門,進行優良課程觀
摩研討會,並進行經驗交流。此外,也同時進行優良課程頒獎典禮。
詳細內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