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正】教育部修正發布「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第3條
教育部於115年10月5日以臺教社(一)字第1152402729A號令修正發布「非正規教育課程認可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第3條。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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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課程認可應繳納審查費
終身學習機構依「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第3條規定,申請單科課程或學程課程認可者,應繳納審查費。 -
審查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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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科課程:每一學分新臺幣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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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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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學分以上未滿20學分:新臺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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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學分以上:新臺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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