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中心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5巷1號2樓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2:00、13:30~18:00
TEL:(02)23219618(代表號) FAX:(02)23219633 Email:rcae@deps.ntnu.edu.tw

宣導獎勵

1.針對相關行政部門之宣導:

協調有關機關、單位進行課程認可事宜及修法之宣導,修法之宣導部分主要包含下列兩點:

(1) 對已年滿十八歲者修習本項經認可課程累積達四十學分以上者,研議其具有報考大學入學資格,納入修訂大學入學有關同等學歷規定之參考,並鼓勵大學以較具彈性方式招收此類學生入學。

(2) 研修「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終身學習護照及認證作業要點」,將取得認可課程之學分納入,每一學分以十八小時計。

 

2.針對非正規教育辦理機構及團體之宣導:

分別於北、中、南區召開三場宣導說明會,主要邀集機構承辦人員,輔邀授課教師參與,使其了解課程認證機制與相關事宜,同時輔導及鼓勵其申請課程之認可,獎勵辦法如:

(1) 對大學承認經認可之課程學分,擬請准予抵免應修習學分數,其辦理績效良好者,提報由教育部予以獎勵表揚。

(2) 公私立機構對員工修習經認可課程者,擬請予以納入作為年度考核獲升遷之參據,辦理成效優良者,提報由教育部表揚。

(3) 公私立機構鼓勵修習經認可課程作為帶薪學習之實施項目,辦理成效優良者,提報由教育部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