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簡介
1.設立依據
依教育部頒佈之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第二條規定辦理。
2.辦理事項
- 受理、審核、登錄終身學習機構申請認證非正規教育課程。
- 訪視、考核申請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之終身學習機構。
- 核發、撤銷課程證明及學分證明。
- 宣導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辦法及相關措施。
- 輔導非正規教育認證事項。
3.人員組織
主任:廖世璋
綜理中心所有事務。
研究員:何昱奇、魏綺君、劉昀榕
襄助主任綜理有關課程認證事宜。
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評議委員會:委員由主任遴選,報教育部核定後聘任。評議委員負責遴選課程審查專家學者、決議課程審查結果及其他與課程認證相關事宜。
審核組:主要負責受理申請及審核等事項,其工作職掌如下:
- (1)受理:受理申辦案件。
- (2)文件資格審查:進行申請單位、師資條件、學員、課程屬性等基本條件之審查。
- (3)課程計畫審查:
採線上審查,由評議委員就申請課程性質,遴聘三位學者專家擔任審查委員,依據課程審查意見表進行課程計畫審查,審查結果分為「通過」及「不通過」。由評議委員會就審查結果評定認證結果。 - (4)函復:認證結果函復申請單位。
- (5)受理申覆:未通過認證之課程,得於收到審查結果後二週內填具申覆表,以通訊方式向認證中心申請申覆,提請申覆以一次為限。
- (6)撤銷認證:申請單任如違反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試辦作業要點或有關法令,認證中心得視情節分別為糾正及撤銷等處分。
輔導組:負責諮詢、推廣、考核及訪視等工作 ,其工作職掌如下:
- (1)辦理諮詢及推廣工作。
- (2)對通過認證之課程,在開課期間進行考核及訪視。
- (3)對認證之課程辦理評鑑相關規定
登錄組:負責諮詢、推廣、考核及訪視等工作 ,其工作職掌如下:
- (1)登錄:申請單位應於課程結束後二週內函報學員名冊,由認證中心進行審核、登錄。
- (2)核給學分證明:認證中心依據審核資格來核給學分證明。
- (3)有關課程認證及學分證明發放名冊檔案之保存。
- (4)定期上網公告認證課程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