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宗旨
民國107年6月13日修正公布之終身學習法第12條規定:「終身學習機構得就個人參加非正規教育之學習過程及成果,建立學習成就紀錄,作為學習成就認證之參考,並提供與各級學校正規教育相聯結之管道。」
同法第13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為鼓勵國民參與終身學習意願,對非正規教育之學習,應建立學習成就認證制度,並作為入學採認、學分抵免或升遷考核之參考。前項學習成就認證制度,應包括課程之認可、學分證明之發給、入學採認、學分抵免之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教育部於92年10月20日正式發布「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此一辦法之頒布,最大的政策意義,即在於建構正規與非正規教育體制之間連結的橋樑,是落實終身學習理念與建構學習社會理想具體的政策施為。
為此,教育部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成人教育研究中心為「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中心」,依據「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辦法」與「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作業要點」之規定,執行非正規教育課程認證相關作業,以落實非正規教育學習成就認證制度之推展。